因为公积金拿不出来,所以假离婚?



英文网站Mothership本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新加坡夫妇同意离婚,以购买多一间政府组屋来出租》。《新明日报》昨晚也刊登了类似新闻,讲述一对夫妇为了多买一间组屋出租,办理“假离婚”后再过上“同居”生活的新闻。


离婚:这样一人就能拥一间组屋

内容如下:
一对新加坡夫妇结婚时购买了政府组屋,当时用的是老公的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
老公今年50几了,没多久就到可提取公积金余款的法定年龄,但他达不到公积金局设定的最低存款或退休存款要求,无法取出半毛钱。
老婆虽然比较年轻,但即使到了可提取公积金存款的年龄,也无法达到最低存款要求。

为此,他们决定离婚——当然,只是字面上。
老婆因此得以在单身新加坡公民计划下,购买另一间政府组屋,还因为是单身新加坡公民二度申请,可获得住屋津贴。
她使用了原本被“冻结”的公积金,来付买房子所需的钱。

至于两人原本联名购买的组屋,离婚后成了老公作为单身人士的住屋。
由于已满足了建屋局定下的五年最低居住年限,老公将房子租了出去,然后搬到老婆新买的组屋居住。
自此,两人成了包租公包租婆,每月固定多了数千元租金收入。


另类退休计划

他们这么做,有违例吗?有好处吗?
两人正式离婚,所以目前都已恢复单身。
老公在单身住屋计划下,得以继续保有原来的组屋,而老婆符合购买另一间政府组屋的资格。
在本地现有法律下,单身男女同居不合法,也不犯法。
他们人到中年,已婚只是一种身份罢了,只要遗嘱立好,是不是法定夫妻已不重要。

达不到最低存款要求,他们两人的公积金永远也拿不出来,要等到65岁公积金局才会将存款按月分发给他们。
假设他们一个人在公积金户头的退休存款是$100,000,按15年分发,每个月可领取约$555,两个人加起来也才千多元。

但依照他们目前的做法,两人各自拥有一间政府组屋,其中一间租出去,保守估计每月可收$2,500租金,反而可以让他们过着不会捉襟见肘的退休生活。


钱拿不出来

这样一篇离经叛道的超越常理报道出街,虽然至今仍不清楚内容是否属实,但很自然地引来网民各种反应。
有人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退休计划,也有人说:“请告诉我这是假新闻”。
言下之意,包括许多其他网民持有的相同意见,就是如果这是真实发生在本地的事件,合法夫妻须要走法律漏洞,以离婚来获得更写意的退休生活,那也实在是太悲哀了。

说来说去,依然是这个让新加坡公民又爱又恨的公积金制度惹的祸。
本地国民老龄化是不争的事实,退休人士激增所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他们所需要过生活的退休金够不够,如果不够就会有麻烦。

所以强制人民储蓄的公积金制度,花样越来越多,规则也越来越严苛,最受到批评的,莫过于“最低存款”(Minimum Sum)的制定,以及它年年疯狂提升的底限——其幅度之高,很多人的薪水增幅根本完全赶不上。

前年,“最低存款”计划已被另外三种计划所取代:
基本存款(Basic Retirement Sum)
全额存款(Full Retirement Sum)
超额存款(Enhanced Retirement Sum)
再加上公积金局制定的强制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搞得人民越来越乱。
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到了55岁,钱越来越难拿出来,或者可以拿出来的钱越来越少。


政府该致力控制通膨

公积金制度好或不好,真的不好定论,对花钱不手软,或者月光族来说,这种强制储蓄很多时候还真救了不少这一族人,尤其是让他们得以在想买房子的时候,有能力付房贷——大家都知道我国房子有多贵。
至于到了退休年龄后,才按月发放一定的存款数目,也确保了退休人士每月都有钱可用。

但是,对很懂得理财和投资的人来说,却会觉得被公积金局锁死的钱,让他们少了赚更多的机会或拖慢了致富脚步。
搞不好,被锁住的公积金,要是能一早用来买份退休保险,以后所得还比较高。

最大关键,也是最为国人诟病的,当然就是:公积金是我们辛苦赚取的血汗钱,本来就属于我们的,政府凭什么不让我们自由使用我们自己的钱?
辛劳工作一辈子,好不容易退休后,想好好花一下血汗钱,享受一下,结果政府却不给你花,这道理,说不通啊。

人民多年来一直质问政府,政府要人民相信政府,为何倒过来却不相信人民能管理好自己的钱?
政府未雨绸缪没有错,但杞人忧天就值得商榷。
可惜政府一直以来,都对人民这方面的不满置若罔闻,还变本加厉地把公积金退休存款底限越提越高。

政府解释说,最低存款每年调高,是配合通货膨胀率和持续提高的生活水准来计算的。
可是政府您别忘了,是谁导致通货膨胀和高生活水准的呢?
或许,政府应该花多点时间精神,去控制通膨比较对吧?
而不是亡羊补牢式地消极性不断抬高公积金最低存款来配合通膨。


我们要有选择

其实我们要的很简单,就是至少,给我们一个选择的机会。
我们不是民主制度国家吗?
为什么公积金制度却这么的不民主,完全强制?

《联合早报》去年一篇题为《填补及转移公积金,总人次三年增加50%》的报道提到,某云姓会计师将她公积金普通户头里“仍有许多”的存款转入退休户头,以赚取更高利息,退休后就可领取更高额的每月入息。

换句话说,是有国人相信公积金制度所带来的好处,喜欢、愿意、高兴把钱继续留在公积金户头里的。
而三年增加了50%填补及转移公积金的总人次,也显示了有人认可了制度,因为把现款用来填补公积金,可享有扣税优惠。
就像投票吧,有人喜欢投给A党,有人觉得B党比较可靠,这是各花入各眼的问题,但起码大家有投票,有选择的机会和权利。

如果要提出勉强称为两全其美的方法,我会建议,公积金局可以继续强制锁住雇主缴交的那一部分公积金(目前是雇员月薪的17%),但雇员缴交的部分(目前是月薪的20%),则允许公积金会员在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全数领回。
如此,既有达到强制储蓄以保障退休生活的目的,也可让人民有更多机会用到自己赚的钱。



本文刊于时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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