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父亲李长峰与女儿相依为命,某个下雨的夜晚,女儿在回家路上遭人掳走,之后被发现弃尸河里。
侦查后发现,她死前遭数名未成年凌辱。李知道后悲愤交加,决定找上犯案者复仇。
改编自日本推理小说大师东野圭吾的同名作品,本片并非复仇爽片,更大意义在于探究少年犯罪问题。
根据法律,青少年犯法都会受到法律“保护”,有时甚至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轻松脱罪,导致不知悔改者一犯再犯。
影片带出的反思,是一次直指司法的质问:生性恶劣的少年,明知故犯,甚至利用法律为自己脱罪,那法律为何还要庇护他们?
未成年犯法,同样是犯法,理应受到同等刑罚。
片中刑警叫李放下复仇之心,让警察逮捕嫌疑人,让法律制裁犯罪者。
李反问:法律会制裁他们,但也会给机会他们,坐牢几年后出来,可以继续生活,结婚、生子,安然度日。但死者呢,谁给机会?
少年犯罪者的恶劣固然令人心寒,同样叫人愤恨的,是这些人的父母,无止尽包庇纵容孩子,甚至将矛头指向被害者,反指她们自己不检点。
养不教,父(母)之过。此之谓也。
本片意义大于内容,探讨方面不足,导演也未能在主题上发挥得更淋漓尽致,都靠两位老王撑场。
结局未能尽如人意,以揪心换感慨。
5.5/10
王千源演出影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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