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tain Marvel:最初的最强大


惊奇队长

MCU唯一的女英雄独立电影《Captain Marvel》,其实就是漫威电影系列的前传。
怎么个前法呢?
前到所有你耳熟能详的超级英雄都还没现世(已经在冬眠的不算);
前到神盾局才刚成立,局长Fury还只是个初级探员,复仇者联盟更加都没一撇;
前到故事背景发生在1990年代,当时PC还在Pentium 386。

作为漫威超级英雄中难得的女主角,Captain Marvel更是所有英雄中战力最强大的,或许这点来讲,可以平衡一下这个宇宙中阳盛阴衰的情况。

如果你看过《Avengers: Infinity War》,看到结尾Thanos因拥有无限宝石而被强化到无敌,超级英雄人数又在他的灭世计划下锐减一半之后,很想知道剩下的该怎么办?
以及独眼Fury难逃灰飞烟灭厄运之际,他最后一分钟落下的传呼机,究竟是传送讯息给谁?
那这部《Captain Marvel》你就非看不可了。
不然这部漫威电影只是不看没差的so-so等级罢了。


6/10

天下文章一大抄,港漫常态玩参考

天下文章一大抄,港漫也不例外。

这个坏习惯,大概源自香港漫画教父黄老郎,所谓有其师必有其徒,老黄抄袭向来不手软,传到门下弟子,自然也将之发扬光大,连带整个港漫企业都抄个不亦乐乎。
封面构图,甚至内页构图,也照抄不误。
以前网路不发达,抄了也难以被发现,不像现在,很容易就被抓包,而且一对比就一目了然,什么借口都没用。

曾经有人问过龙少这个问题,他没否认,只是打同情牌,说自己画了几千张封面,脑汁有限,不可能不参考别人的图样。
2014年,香港版权意识高涨,以黄老郎为首的港漫协会出席了相关会议,公开支持版权,打击盗版。
但据说当被问及他自己有没有为“降龙十八腿”拿版权时,老黄反问:「是要去跟少林寺拿吗?」
该会议因此流会,之后更引起网民大力反弹,指港漫作者们自己做贼喊捉贼。

多年前所写《玉记的无本抄袭年代》就指出了,老黄定江山的三大巨着《龙虎门》、《醉拳》、《如来神掌》,某些故事情节、人物、武功很多抄袭各家武侠小说,也是众所皆知的公开事实,但到目前为止,也从没听说他有公开为此事给个说法。
诶,谁叫人家是港漫教父,你吹咩?
* 图取自网络











Green Book:种族歧视就是要这样去掉


绿皮书

“Green Book”,绿色小本子,它其实是一本美国的旅游指南,特别记载了对黑人友善的去处和场所,因为当年美国种族歧视观念很严重,所以需要友善注明,减少碰钉子。

1960年代,牙买加裔美国钢琴演奏家Don Shirley,决定前往美国极南部的保守地区进行巡回演奏。
明知山有虎,Don还是执意前往,因为他有身为音乐家的执着,他必须让音乐一视同仁地分享到世界每个角落。


经过细心筛选,他雇用了一名白人Tony Lip当司机。
个性火爆的Tony,原本就对黑人存有成见,但因生活所逼,只好勉为其难为Don工作。
这一路上,两人不时发生摩擦,却也在同时互相依靠,建立起难得的跨种族友谊。
Don在南部受到的不平等对待,大大启发了Tony的思想改观。

本片让观众有机会见识到当年美国种族歧视有多严重。
真人真事改编,没有大大的煽情,却有小小的感动。
而且是直达内心那种,看完之后心里畅快舒服。


7.5/10


Viggo Mortensen演出电影:
The Lord of the Rings三部曲

Mahershala Ali演出电影:

因为所有学校都是好学校,所以不该存在名校观念?


我国贫富悬殊现象一直存在,反映在教育上,也是如此。
目前全国12所自主学校,每月学费介于$250至$450,新加坡体育学校每月学费更高达$475至$675之间。
此外,还有介于$20至$50的每月杂费,圣约瑟书院的每月杂费更高达$50至$100。
换句话说,孩子要就读自主学校(中学),家长每年要准备掏个三、五千元学费出来。

相比下,政府中学每月学费为$5,杂费最多$20;自治中学每月学费介于$3至$18,杂费约$10。
差太多了。

尽管如此,家长哪怕自己更辛苦地赚钱省钱过日子,也依然前仆后继地希望把孩子送进几乎可称为“贵族学校”的自主学校,为的,就是这些自主学校的名气,以及它们只收学业成绩名列前茅学生的保证,以及随之而来的地位象征。

至于成绩好,但家境不好的孩子,抱歉了,只有安分地念家里可负担得起的政府中学。
家境真的不好的,倒是可以申请助学金或奖学金;最可怜的莫过于夹心层,既不符合助学金申请资格,要每年挤出多几千块钱又要命,结果不是忍痛报读政府中学,就是硬硬送入自主学校后,每天在经济压力下过活。


自主学校的存在本身就不平等

《联合早报》日前一篇《不让经济能力阻碍入学,热门中学通过奖学金等扩大收生源》,就对此现象做了报道。
文章中的“热门中学”,就是上述提及的自主学校,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名校”,为了“政治正确”,而含蓄地称为热门中学(本文以下皆以“名校”称之)。

受访的名校发言人,包括莱佛士书院、南洋女子中学校、华侨中学、英华学校(自主)和公教中学,都宣称学校毫无保留地支持广纳各背景学生,包括邻里小学毕业的学生,进入他们所属的名校就读。
除了提供奖学金,名校也定期举办活动、分享会、学习营,让家长更有信心学校可以为他们提供足够协助。

李显龙总理在国会曾提及,有家长担心孩子无法融入富裕学生圈子(他以莱佛士书院为例),而选择不为孩子报读,因而强调我国学校必须保持开放,不要成为自我延续的封闭圈子。

教育部也声称,一直致力于确保我国教育制度具备包容性,能让各背景和能力的学生发挥所长,同时也确保学校收生保持开放。
好了,官方说法,大家都清楚了。
一贯的“我们一定会讲求公平公正平等”的调调,也屡见不鲜,并且在意料之内。
但事实呢?
打从教育部确立了自主学校制度,就已经开始了不公平教育政策。

每年学费相差好几千元,中学起跑点上,就先分出阶级。
有教无类,根本只是个假象。
即使政府、教育部、名校本身再怎么不承认,也无法掩盖这些名校就是穷人读不起,或者夹心层要算盘算尽才考虑读得起的贵族学校。
而且,还间接或直接地在贵族学校和成绩排名榜前的学校之间,画上了眼睛再不好,都会看得清清楚楚的等号。

如今再来强调要名校采取更开放态度,推出更多花样来“辅助”读不起的学生,说实在的,根本就是先制造了大问题,再来尝试改善问题的本末倒置做法。
就像政府不断提高税收和生活费用,再来给你补贴,是一样的。


名校老师教学比较厉害?

为什么人人都争相报读名校?
为什么名校的成绩会比较好?
是名校的老师比较厉害?
但我国的教师,都须经过教育部认可,修读过教育学院的相应课程之后才能执教,那为什么会出现偏差?

也有说因为自主学校有权聘请非教育部认证过的教师,师资来源更广泛,如果是这样,那就更可笑了,那岂不表示教育学院毕业的教师,反而是素质比较差的吗?

当然,不限于教师,任何行业里,都会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
但我们假设教师群里,可以分成表现较好和较不好(其实不用假设啦,一定会这样分的),如果“较好”的老师都集中在名校,而相对表现比较一般的老师,则平均被分配到政府中学,这样不平等的情况,又该作何解释?
这是教育部须要处理的问题。


收生截分点是另一关键

教师素质以外,名校之所以“高人一等”,另一关键则在于收生。
我们都知道,小学离校考试的总分底限,目前是用来衡量一所中学的好坏标准。
尽管教育部一直呼吁去除学校排名,但各中学报读截分点(cut-off point)一直存在的话,排名现象根本就不会消失。
而且很明显的,这个非正式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永远是那几所名校。

名校截分点越高,就会接受成绩越好的学生;而成绩好的学生越报读名校,就会让名校的截分点居高不下。
这是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肯定的是,它一定是恶性循环(你要说是良性就随你)。

要解决这个分布不均的问题不难,只要名校愿意下调他们的收生截分点。
问题是,他们肯吗?

当然,教育部也可以介入,比如从明年起,教育部就规定所有有附属小学的中学,得保留两成学额给非附属学校的学生,以落实学校必须开放收生的政策。
那,不如要名校也保留两成学额,给截分点不达标但差距在20%以内的学生如何?
这样,不是更能体现均等教育制度的精神?

其实说到底,是政府一直强调“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的理念造成的思想偏差。
如果“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那为何还有名校,或媒体报道的“热门学校”的分别和存在?
如果“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那名校根本就无须搞这么多名堂,来显示他们有教无类,可以广纳各阶层背景的学生,因为“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啊,那学生就读哪间学校,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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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积金拿不出来,所以假离婚?



英文网站Mothership本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新加坡夫妇同意离婚,以购买多一间政府组屋来出租》。《新明日报》昨晚也刊登了类似新闻,讲述一对夫妇为了多买一间组屋出租,办理“假离婚”后再过上“同居”生活的新闻。


离婚:这样一人就能拥一间组屋

内容如下:
一对新加坡夫妇结婚时购买了政府组屋,当时用的是老公的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
老公今年50几了,没多久就到可提取公积金余款的法定年龄,但他达不到公积金局设定的最低存款或退休存款要求,无法取出半毛钱。
老婆虽然比较年轻,但即使到了可提取公积金存款的年龄,也无法达到最低存款要求。

为此,他们决定离婚——当然,只是字面上。
老婆因此得以在单身新加坡公民计划下,购买另一间政府组屋,还因为是单身新加坡公民二度申请,可获得住屋津贴。
她使用了原本被“冻结”的公积金,来付买房子所需的钱。

至于两人原本联名购买的组屋,离婚后成了老公作为单身人士的住屋。
由于已满足了建屋局定下的五年最低居住年限,老公将房子租了出去,然后搬到老婆新买的组屋居住。
自此,两人成了包租公包租婆,每月固定多了数千元租金收入。


另类退休计划

他们这么做,有违例吗?有好处吗?
两人正式离婚,所以目前都已恢复单身。
老公在单身住屋计划下,得以继续保有原来的组屋,而老婆符合购买另一间政府组屋的资格。
在本地现有法律下,单身男女同居不合法,也不犯法。
他们人到中年,已婚只是一种身份罢了,只要遗嘱立好,是不是法定夫妻已不重要。

达不到最低存款要求,他们两人的公积金永远也拿不出来,要等到65岁公积金局才会将存款按月分发给他们。
假设他们一个人在公积金户头的退休存款是$100,000,按15年分发,每个月可领取约$555,两个人加起来也才千多元。

但依照他们目前的做法,两人各自拥有一间政府组屋,其中一间租出去,保守估计每月可收$2,500租金,反而可以让他们过着不会捉襟见肘的退休生活。


钱拿不出来

这样一篇离经叛道的超越常理报道出街,虽然至今仍不清楚内容是否属实,但很自然地引来网民各种反应。
有人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退休计划,也有人说:“请告诉我这是假新闻”。
言下之意,包括许多其他网民持有的相同意见,就是如果这是真实发生在本地的事件,合法夫妻须要走法律漏洞,以离婚来获得更写意的退休生活,那也实在是太悲哀了。

说来说去,依然是这个让新加坡公民又爱又恨的公积金制度惹的祸。
本地国民老龄化是不争的事实,退休人士激增所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他们所需要过生活的退休金够不够,如果不够就会有麻烦。

所以强制人民储蓄的公积金制度,花样越来越多,规则也越来越严苛,最受到批评的,莫过于“最低存款”(Minimum Sum)的制定,以及它年年疯狂提升的底限——其幅度之高,很多人的薪水增幅根本完全赶不上。

前年,“最低存款”计划已被另外三种计划所取代:
基本存款(Basic Retirement Sum)
全额存款(Full Retirement Sum)
超额存款(Enhanced Retirement Sum)
再加上公积金局制定的强制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搞得人民越来越乱。
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到了55岁,钱越来越难拿出来,或者可以拿出来的钱越来越少。


政府该致力控制通膨

公积金制度好或不好,真的不好定论,对花钱不手软,或者月光族来说,这种强制储蓄很多时候还真救了不少这一族人,尤其是让他们得以在想买房子的时候,有能力付房贷——大家都知道我国房子有多贵。
至于到了退休年龄后,才按月发放一定的存款数目,也确保了退休人士每月都有钱可用。

但是,对很懂得理财和投资的人来说,却会觉得被公积金局锁死的钱,让他们少了赚更多的机会或拖慢了致富脚步。
搞不好,被锁住的公积金,要是能一早用来买份退休保险,以后所得还比较高。

最大关键,也是最为国人诟病的,当然就是:公积金是我们辛苦赚取的血汗钱,本来就属于我们的,政府凭什么不让我们自由使用我们自己的钱?
辛劳工作一辈子,好不容易退休后,想好好花一下血汗钱,享受一下,结果政府却不给你花,这道理,说不通啊。

人民多年来一直质问政府,政府要人民相信政府,为何倒过来却不相信人民能管理好自己的钱?
政府未雨绸缪没有错,但杞人忧天就值得商榷。
可惜政府一直以来,都对人民这方面的不满置若罔闻,还变本加厉地把公积金退休存款底限越提越高。

政府解释说,最低存款每年调高,是配合通货膨胀率和持续提高的生活水准来计算的。
可是政府您别忘了,是谁导致通货膨胀和高生活水准的呢?
或许,政府应该花多点时间精神,去控制通膨比较对吧?
而不是亡羊补牢式地消极性不断抬高公积金最低存款来配合通膨。


我们要有选择

其实我们要的很简单,就是至少,给我们一个选择的机会。
我们不是民主制度国家吗?
为什么公积金制度却这么的不民主,完全强制?

《联合早报》去年一篇题为《填补及转移公积金,总人次三年增加50%》的报道提到,某云姓会计师将她公积金普通户头里“仍有许多”的存款转入退休户头,以赚取更高利息,退休后就可领取更高额的每月入息。

换句话说,是有国人相信公积金制度所带来的好处,喜欢、愿意、高兴把钱继续留在公积金户头里的。
而三年增加了50%填补及转移公积金的总人次,也显示了有人认可了制度,因为把现款用来填补公积金,可享有扣税优惠。
就像投票吧,有人喜欢投给A党,有人觉得B党比较可靠,这是各花入各眼的问题,但起码大家有投票,有选择的机会和权利。

如果要提出勉强称为两全其美的方法,我会建议,公积金局可以继续强制锁住雇主缴交的那一部分公积金(目前是雇员月薪的17%),但雇员缴交的部分(目前是月薪的20%),则允许公积金会员在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全数领回。
如此,既有达到强制储蓄以保障退休生活的目的,也可让人民有更多机会用到自己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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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愿面对现实,所以华文已死?




日前看到《联合早报 · 交流站》某君撰写的《关于(华文)教育的一些改进建议》,乘兴拜读,可惜读完败兴。
先略提一下该文章写者背景,他在文中声称于1970年代末开始在教育部工作,并于1990年代初进入(华文)课程组,直到退休,期间“参与了数次华文课程的检讨与修订工作”。


华文教学在本地很特殊

我们都知道,学校课程内容需要与时并进,所以每隔几年教育部就会进行修订,规模可大可小。
对此,他认为,“每次的华文课程检讨都有其特殊性与必要性,随之产生的几套教科书也各有特色与改进之处。整体上,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有所提振,但程度却未见提高”。

华文课程检讨当然有其必要性,我也不反对“特殊性”的存在,在一个华人居多,却以英文英语进行日常作业和沟通的国家,作为既要符合实用性,又要照顾到文化传承的语文教学,与其他科目比较,确实是很特殊的。
至于华文教科书方面,“各有特色”肯定是见仁见智,是否有做到“改进”,则更加难以定论。


课文设计忽略学生成熟度

犹记得曾经执教过中三华文,某天翻开课本,循着课文讲述仙女引导百姓向善的故事。
我教学比较采取开放式,与学生之间少了“我是师,你是生”的权威性距离,因此学生比较敢于表达或倾述他们的内心感受。
当时就有一名学生在我讲完课文之后,举手说道:“老师,哪里会有仙女的啦。”

话一说完,其他同学也跟着“起哄”,纷纷表示此类课文与现实生活相距太远,而且有把他们当作小孩来哄的感觉。
我当时嘴上解释,那只是一种表现手法,该关注的是故事背后所带出来的价值观,实则,内心根本说服不了自己去肯定那是适合中三学生的课文。

还有那课文插图,线条粗糙简单及卡通化的程度,真的是低估15岁少年少女的视觉要求。
当然你可以说插图只是辅助,重点还是课文,但既然都要“插”进课本了,为什么不做/画得更适合该年龄层的学生?
差强人意的成品,只会让人(包括当时的我)置疑课本编写者及批准者的态度。

中三学生不是小孩子了拜托,课程组的官员到底是关在教育部的象牙塔里闭门造书,还是有真正去了解,他们所编写的课本的对象的智慧成长度和时下想法?
仙女,给出了上述问题的明确答案。


程度没提高是一个谜

该文作者也提到,“整体上,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有所提振,但程度却未见提高”,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提振了?
这是要通过怎样的调查才能得出结果,我非常有兴趣知道,又或者作者所依据的数据源自何处,也是相当令人好奇的。

至于兴趣提振,程度却未见提高,这么矛盾的现象,到底是为什么,绝对是一个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几乎都可以说是我国华文教育的症结所在,可惜,作者对此关键性问题,仅是一语带过。


讲来讲去还是因为实用性

作者紧接着说:“今日,国际局势明显变化,中国的崛起有目共睹,华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又是这种华文实用性的调调,如果连教育部的华文课程发展官员,都不以华人应该因为华文是种族的根而一定要掌握,而仅是因为有利于往后与强国沟通为理由来学习华文,也难怪国家的华文水平一直居低不起。

本地洋派华语歌手向洋,因在《中国新歌声》勇夺亚军而声名大噪,他载誉归来后公开表示,如果求学时有把华文念好,他在比赛时就可以表现得更好,并呼吁莘莘学子要学好华文。
此语一出,让广大民众赞不绝口,只差没给他当推广华文大使。

但试想,如果不是因为参加华语歌唱比赛胜出,如果不是因为华语乐坛是他迈向事业成功的管道,向洋会“重视”华文华语吗?
如果他参加的是《American Idol》或《Britain’s Got Talent》,他还会后悔没学好华文吗?
说穿了,华文不过是他目前歌唱事业的工具罢了。


就承认我们的双语教育不成功

教育部长(高等教育及技能)王乙康日前出席世界晋江青年莱佛士论坛时,说“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太平盛世,美国、中国都发展得很好,印度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度,东南亚国家也在蓬勃发展。
世界的经济中心正向亚洲转移,这是一个充满了机遇的时代。年轻一代可以借助新加坡多元文化的有利环境,掌握多种语言。”
同样的,学习语文,掌握语文,依然与“有利”脱不了关系。

王乙康还说,“如今每个人都掌握英语和自己的母语,也应该掌握多种语言,充分发挥新加坡人跨文化的能力”。
但部长先生,我放眼望去,尽是一片只讲英语,母语却一块块甚至讲不出来的人海,您是何来每个人都“掌握”了英语和母语之说啊?
如果连教育部长也不愿意面对现实,承认我们的双语教育并不成功,而对症下药地改进,那我们也只能继续活在建国总理所说“双语教育是最成功的教育政策”的美梦中了。


教书就教书,得什么奖?

作者也提及“全国杰出华文教师奖”,认为应该增加得奖名额。
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华文教师,在乎得不得奖;我更希望的,是所有华文教师,都不以得奖为执教目标或目的。

教书,是为了得奖吗?
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要颁这个奖?
是为了肯定华文教师?
如果华文教师根本不在乎得不得奖,那以奖项来肯定,又能发挥什么成效?

看起来像是自问自答又自相矛盾的问题,似乎没有答案。
还记得,某一届的杰出华文老师得奖名单出炉后,引起业界哗然,因为出现了不该出现的名字,一个华文教师奖,差点变成“只是一场游戏”的教育界红星大奖。

广告界盛传,有些广告制作人和广告公司,会专门为了参加比赛,而制作只为了会得奖的作品。
希望我们的华文教师,不会有一天也出现特别针对得奖条件而设计教案的情况。


办比赛有助于提高水平吗?

至于作者最后提到的诸如“华文大比拼”之类的比赛,也只是为整个不利于华文学习的大环境,添加一点小涟漪,或许因为比赛有人参加,就制造了“学习华文的兴趣有所提振”的假象,但整体华文水平没有提升,恰恰是对这些比赛的举办施以最无情的嘲笑。

十年前,历史悠久的“全国讲华语运动”委员会请来了本地广告才女林少芬掌舵,史无前例举办了全国性的“华文?谁怕谁!”比赛,一连几个月的网上测试,吸引国人踊跃参与,直至最后更在电视台举行大决赛,还有本地主持一哥郭亮和多方位媒体人杨君伟一同举唛加持。
八频道播映后据说收视率还不错,比赛的成功传为佳话,隔年委员会食髓知味,又办了一次。但当时的盛况,如今谁还记得?
结果,我国的华文水平有提高吗?

比赛不是不能办,但只怕因为不停办比赛,反而向学生灌输了错误的学习华文观念。
无论是“我学好华文,才能赢得比赛”,还是“我要赢比赛,所以要学好华文”,都不会是我们乐于见到的学习华文心态。

在动笔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正传简讯给一名半辈子都在从事华文教学的工作者,当他知道我的意图后,只回传了四个字:“华文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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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刑罚太没说服力,所以法律应修正



新加坡是法治社会,司法对待犯法者从不苟且,也因为严刑峻法杀一儆百的策略奏效,我国在全球社会安全指数上,多年来名列前茅,人民也因此受惠。
可是,对于好些罪案的判定,法庭的判决却让人置疑,忍不住要问,伤害人的罪刑,什么时候变轻了?


恶行获轻判难以服众

前天媒体报道,一名22岁男子骑电动踏板车载著妻子,在行人走道上行驶,迎面撞倒一名七岁男童。
被控上法庭后,法官判男子罚款$1500,充公销毁其电动踏板车。

撞伤了小孩,只被判罚款$1500,已经让人觉得轻判,更扯的是,据报道男童当时与父亲及父亲朋友三人,见到被告骑车而来时,已经靠向左边让路,但被告见到情况,不仅没有减速,反而猛踩油门加速,结果男童不小心踏向右边后遭撞倒。
媒体报道男童父亲叙述,当时被告还大骂男童“你干嘛挡住我的路!”,男童父亲欲与被告理论,被告却向他恶意挥拳,男童父亲因此报警。

被告见势不对企图离开,被男童父亲朋友抓住,最后交给警方。
对于被告恶行,相信明眼人都能够很清楚地分辨,但法官显然不以为然,法官虽然判定被告罪成,却是“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罪”。
看到前方有行人(而且还是小孩)后反而加速,肇事后还骂人挥拳,如此行为,到底哪一点像是“疏忽”?
就算构不成“蓄意伤人罪”,至少也该判定比“疏忽伤人”更严重的“鲁莽行为伤人罪”吧?

法官还基于被告是初犯,而且男童“伤势不算严重”(男童右脸颊淤青、左手受伤,事发后因受惊吓呕吐了三次),所以“轻”判被告罚款$1500。
受害者伤势严不严重,究竟如何判定,是由法官依据医药报告主观认定吗?

虽然“初犯”是给予首次犯罪者警告性的“特赦”,但也该视乎情况而定,以被告穷凶恶极的反应,似乎并不值得法官将“初犯”也列为下判的考量因素。
按照法官的逻辑,难道是要等到被告再次、三次、四次撞到人严重受伤后,再予以重判?
我国警方曾经在各个组屋楼下布告栏张贴海报,宣扬对犯罪要“预防胜于治疗”,这样的倡导,为何与司法(或者只是这位法官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其实在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下,被告原本面对的刑罚可高达罚款$2500或监禁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最后只被轻判不痛不痒的罚款$1500,也难怪报道出街后,网民一面倒为受害者叫屈。


两条人命值多少?

上述事件中,“伤势不算严重”成了法官不重判的依据之一,但在类似的公路或交通刑事事件中,即使发生人命伤亡,所判罪刑也未必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重,或者说,民众看到罪刑后,会产生“原来人命这么不值钱”的疑虑。

也是前天的报道,去年3月在武吉知马高速公路发生致命车祸,当时下雨,八名电单车骑士停在路肩穿雨衣,遭一辆失控货车猛撞,酿成两死六伤。
货车司机是因为没控制好货车,突然转左驶向路肩,更在惊慌失措下,误踩油门连环撞倒所有电单车骑士。

被告从原本面对的鲁莽驾驶罪,改为疏忽驾驶罪,被判坐牢12周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
是的,虽然是疏忽,不是有意,但,毕竟是两条人命,这样的刑罚,会不会太轻?


死亡后续谁来杠?

另一起发生在2015年3月,29岁张姓董事长兼酒吧老板凌晨醉驾,撞倒因车子死火而在路旁等候的59岁德士司机。
德士司机昏迷八个月后逝世,被告也是被控疏忽驾驶,加上醉驾,仅被判坐牢四个月、罚款$4000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老实说,我国生活水平这么高,几千块的罚款,真的很难让犯案者有被罚的感觉)

令人心酸的是,死者是单亲家庭,儿子和女儿要永远承受突然失去父亲的痛。
死者生前白天当房地产经纪,晚上开德士,才辛苦养大一对儿女,死者不在之后,家里失去经济支柱,儿女不仅要变卖四房式组屋,改住三房组屋,儿子也得放弃念大学的机会,服完兵役后就得开始工作。
这种对死者家人造成的一辈子伤害,又岂是坐牢仅四个月、罚款区区4000元就能抵消的?
更何况被告还是醉驾,根本不是疏忽,而是明知不准酒后开车还开车。


人命伤亡不是刑罚依据

我国法律都需要经过国会通过,才能成立或进行修改,至于以什么依据来决定各类刑罚,小市民并不清楚。
人命伤亡的程度,当然是其中一项考量,但平衡点未必如我们所想。
众所周知,在我国贩毒,无论轻重,直接就是面对死刑,没情可讲,但是贩毒其实并不直接或马上导致他人死亡。
破坏公物包括涂鸦,可能面对与谋杀、强奸、非礼等重罪相等的鞭刑(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麦克菲的例子),但破坏公物连人命伤亡都不涉及。

当然,我不是说以上刑罚过重,而是如果上述罪行可以被判定死刑或鞭刑,那何以致命车祸刑罚程度,反而这么不成比例?


法律有疏漏就须补遗

我国司法存不存在漏洞或缺陷,其实从闹得满城风雨的城市丰收失信案,已经确认。
康希等人因为我国法律列明只有“专业代理人”才能构成“严重失信罪”,而逃过一劫,只被判处较轻的“一般失信罪”,更因为“一般失信罪”中只有员工才面对最高15年监禁,而公司董事、慈善团体主要官员若涉及同类罪刑,只须面对最高七年监禁。
最终康希只被判三年半监禁。

裁决一出,不仅维持高庭原判的最高法院五司都认为,这方面的法律有必要进行修正,连总检察署和政府包括部长也都同意,这个“疏漏”需要“补遗”。
所以,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致命事件,相关法律是不是也该是时候补一补了?


法律是否存在主观决定因素?

前面提过,各类罪刑的刑罚都有其上限和下限,正如本文开头提及的电动踏板车撞伤男童事件,被告被罚$1500,与他面对最高刑罚的$2500或监禁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存在很大距离。
这会不会也是现有司法中,存在著的一个主观判断的“纰漏”?

从康希事件来看,尽管因为法律所限,只能判定康希等人“一般失信罪”,但该罪刑可面对最高七年监禁,如果连总检察署和政府都认为,康希等人总共失信5060万教会公款是极度严重的罪行,那为何最终康希只被判所面对最高罪刑的一半,即坐牢三年半,而不是七年?

我们须要支持民主精神,也须要给予现有司法一定程度的肯定,但世界上是没有所谓完全、绝对“神圣不可侵犯”的司法的。
当我们意识到问题可能出现的时候,就不应该自找理由去逃避或是盲目维护,面对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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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能有隐藏福利,所以老师不能在学校免费停车


又一起跟钱及收取费用有关的国事:
教育部将从8月1日起,向全国中小学及初级学院的教职员收取校内停车费。


公务员不该有隐藏福利

我国中小学和初级学院的停车场不收费,是众人皆知的事,一直以来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直到两年前,审计署在公共机关财务疏失的年度报告中,指出学校不收取停车费,等同为教职员提供隐藏津贴/福利,才引发争议。
当时,审计署主要针对两所理工学院收取低于市价的停车费,五所工艺教育学院则完全没收费,认为在公共服务部门的裸薪(clean wage)准则下,公务员不该享有这样的“隐藏津贴”。

之后教育部即做出反应,检讨属下学校收取停车费的措施。
当时教育部还吁请大家耐心等待,并承诺会“小心处理”。
如今尘埃落定,教育部有鉴于多数学校附近都设有收费停车场,但学校教职员却可在校内免费停车,是允许教职员享有“应税利益”(taxable benefit),所以为了公务员薪金划一透明化,做出了收取停车费的决定。

教育部与公共服务署及财政部合作探讨后拟定的停车收费,“特别给了折扣”,户外停车费是每月$75(比建屋局停车月票低$5)、有盖停车费则是$100(比建屋局停车费低$10),学校假期的6月、11月和12月则分别只收$15和$20。


隐藏付出又该怎么算?

消息传出后,开车到学校上班的老师多数表示失望(当然啦,突然要付钱谁会高兴)。
当中值得关注的,是其中一位受访教师指出,一些历史悠久的学校,是当年先贤出资买地建设的,那土地拥有权属于学校董事会,要收取停车费也该由校方自行决定才对,教育部凭什么收取停车费用?
诶,这个问题挺合理的,或许教育部应该给予答复。

教师以外,就连“事不关己”的民众也纷纷为老师打抱不平。
最主要是认为,每一行业都有其“苦与乐”,也有不同的付出和所得,为什么要如此计较?
如果说时间的付出难以衡量,那就说可以计算的金钱好了。
教师除了自费购买消耗量巨大的文具(主要是原子笔),很多时候还自掏腰包制作教材教具、课室布置材料,还会花钱买贴纸礼物作为奖励,甚至请学生吃饭,有时还得在课后使用手机与家长和学生沟通(教师没有电信津贴)。
如果要计较所谓的“隐藏福利”,那诸如上述的“隐藏付出”,是不是也应该报账由教育部买单呢?


公共服务准则标准是否划一

犹记得以前任教时,所属学校每年都会举办筹款园游会,每个老师都会被分配到一叠园游会固本去卖,能卖多少是多少,剩下的一般不会归还,都是自己“买断”。
有一些脸皮较薄的老师(包括我),不好意思叫亲朋好友破费(毕竟你学校缺钱是你的事,教育部该负责,关他人什么事),结果一张都没卖,洋洋洒洒总值好几百元的固本都自己硬生生吞下去。
甚至所负责的级任班学生在园游会搞游戏,还自费买东西给他们当做游戏奖品。
诸如此类看不到的“烧钱”行为,也不必一一赘述,相信当过全职教师的朋友应该都会有共鸣。


军营停车场收费原因突破盲点

再说到公务员的裸薪准则,如果学校必须收取停车费,那同样隶属“公家”,一向允许全职军人和军营工作人员免费停车的各大小军营,也应该以同样标准,收取停车费用吧?

据媒体报道,本地六个军营和军事基地,将从下个月开始收取停车费,使必须付费停车的军营及军事基地从10个增加到16个。
国防部在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说,那六个新收停车费的军营和军事基地,是因为靠近公共设施,停车位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所以有必要征收停车费。

看出玄机了吗?
换句话说,就是原本只有10个军营及军事基地有收停车费,要到下个月才有多六个同类地方开始收费,也表示说,即使到下个月之后,全国依然还有不收取停车费的军营及军事基地。
原来,并不是基于全职军人也是公务员,而必须遵守划一的公共服务准则而收费的。

我总算看懂一点点当年审计署提出的看法了,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停车场不靠近公共设施,或其他收费停车场,没有了市场价值,就不构成“应税利益”,也就不会影响公务员的裸薪准则而造成不公平待遇,就可以继续免费停车?


额外停车费收入该回馈给学生

最后要说的是,本地的中小学加初级学院,加起来有300多间,停车费用一开始征收,保守估计教育部每年将获得不下500万元的收入。
收取停车费用,本来应该是作为停车场的维持费,但校内停车场的维持费用原本都已在学校营运预算内,因此新收到的这笔庞大停车费,将用在什么方面?
如果是回馈给学校,又该如何公平进行?或许教育部也可以好好解释一下。

其实比较简单的做法,是由个别学校自行处理收到的停车费,因为每间学校的教职员人数不一,开车来上班的人数也不同,所以收多少用多少,是比较公平的做法。

至于用在什么方面,我会建议把停车费用在为图书馆添购书籍,为学生添购电脑及其他硬体设备、课程辅助活动需要的器材配备等等。
甚至也可用来换成大众书局礼券,奖励学业、品行及各个方面有杰出表现的学生。
反正啊,就是把这笔“额外”的收入,完全透明化地回馈给莘莘学子。
相信这么做,才会大大缓解每月付还停车费的老师们的不满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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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调查不准,所以不快乐?



联合国永续发展方案联盟公布了“2018年世界快乐报告”,新加坡的快乐指数排名,从去年的26,下滑了八个位置到第34名。

这份报告针对全世界156个国家与地区,由受访者评估本身的幸福感,并根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健康寿命、政府清廉等六个标准,得出结果。
前十大快乐国家依序为:芬兰(取代去年冠军挪威)、挪威、丹麦、冰岛、瑞士、荷兰、加拿大、新西兰、瑞典、澳大利亚。
亚洲国家或地区之中,以色列排第11、台湾26、新加坡34、马来西亚35、泰国46、日本54、韩国57、菲律宾71、香港76、中国86。

新加坡虽在亚洲国家或地区中排第三,但名次比去年低得多,甚至比排第二的台湾相去甚远,所以并不值得高兴。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世界快乐报告自2012年推出后,新加坡从当年的第33名,隔年2013年提升至第30,再接再厉晋升到2015年第24,以至2016年的“巅峰”第22,但2017年却开始下滑至第26,再在今年滑至第34的新低点。


成绩不理想,因为调查不准确?

媒体访问了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学副教授陈恩赐,以及新加坡行善运动秘书处总干事袁国栋博士,两人皆认为,快乐排名虽下滑,却不表示国人一定变得更不快乐。

诶?听起来很怪对吗?
快乐指数比去年低,若不是表示国人比较不快乐,难道还能反过来表示国人比较快乐?
我们就来看看他们怎么解释。

袁国栋说,快不快乐,也取决于调查进行时受访者的心情,以及个人因素(包括受访者个性,是乐观还是悲观等等)。
他也指出,新加坡目前面临第四代领导人不明确的问题,也可能普遍影响了国人的心情。

其实很多调查都会存在盲点,或者足以影响调查精准度的外在因素。
尤其是抽样调查,如这个世界快乐报告,就仅是依据各国当地3000名受访者采集整理出来的结果,就真的只是抽样,只能做为一个指标。

就像电视节目收视率调查,是不可能挨家挨户去计算到底有谁在哪一个时段看哪一个节目,能做到的,只有根据一个方程式来给予笼统的统计,所以电视收视率的数目不是绝对的,不像电影票房,可以确实地一张张通过电脑计算出来(院商造假票数则另当别论)。

回到袁博士指出受访者可能有被外在因素影响的论点,当然这是对的,世界快乐报告也确实只是一份抽样调查,但我们总不该每次在成绩不理想时,就归咎于调查的外在因素,而认为调查不准吧?
那反过来说,如果有一天新加坡的快乐排名进入前十大,甚或前五大,我们会不会也同样地说,或许是因为受访者刚好都心情大好,又或3000名受访者刚好都是乐观者呢?
答案显然是不会。
如果所有调查都要因为外在因素的干扰而被置疑,那就根本没有做调查的必要性了。

不过,陈恩赐副教授倒是有提出,如果把工作压力、工作不安、生活费和对未来的担忧考虑在内,他不会对国人比过去更不开心感到惊讶。
除却个人生活上的不开心,去年普遍让国人不爽的“大件事”,保留制民选总统和地铁大故障,应该是跑不掉的其中两项。
其他的该包括公积金在退休后能提取的现款越来越少,生活费和医疗费越来越高、水费等各种费用涨价而薪水却没涨,诸如此类的传统问题。

而这些归根究底,几乎都可以说是因为政府一如既往地不太听取民意,总是以大家长姿态施行政策。
新加坡快乐排名下滑,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示执政党政府的支持者,可能也并不快乐。


领导人,你们快乐吗?

不晓得我国政府高官们对这次的报告结果,有什么想法?会有人重视或关注吗?
总理或部长会在他们的面簿,声言一定要致力于让新加坡的快乐排名明年回升吗?
我很想看到这样的帖文,但相信不会有。
是的,这方面我比较悲观(还是应该说是务实?)

写到这里,突发奇想,媒体何不借此访问我们的总统、总理,以及各个部长?
题目就是:你快乐吗?为什么?
作为一国最高领导层的一员,你们不可能,也不可以不快乐,尤其当你们都说,你们就是为了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才从政的,那既然你们在做着自己最想要做的事,就不该不快乐,对吧?

但是我们也知道,有钱不一定快乐。
还有高处不胜寒,也可能导致不快乐,所以你们要是不快乐,或许我们可以理解。
要政治正确的话,最理想的答案当然是快乐。
那你们快乐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想听听你们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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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自家学生犯错,所以大事化小?


多得手机、互联网与社交媒体蓬勃,我国校园霸凌事件得以上网,让大家有机会看到现实中发生的丑事,有关当局如何应对类似事件,以及公众与网民们如何回应。

上月9日发生在维林中学的那起霸凌事件,一名男生在课室遭另一名同学用椅子丢砸,还被拳打脚踢。
全程都有其他同学在场,不仅无人阻止,其他同学还在旁起哄。
从视频一开始就听到有人喊道“要有贡献”,可以猜想动粗的学生是在同学们的怂恿下“行凶”。


校长回应太含糊

报章2月20日引述维林中学校长苏玛迪(Abdul Harris Sumardi)说,涉事的五名中三学生已接受辅导,校方也已就事件“采取合适的纪律措施”。
这样的回答,毫无意外引起家长和网民反弹,几乎一面倒认为校长的处理过于轻描淡写。

什么叫“合适的纪律措施”?
校园霸凌事件不能说是小事,尤其视频传遍网上后,大家不再只是通过第三者口述或笔录,如今是人人都亲眼见到事态如何严重。
因此,家长和公众绝对有权知道,校方最终采取了什么样的“合适纪律措施”。
含糊带过的官方回应,只会让人觉得处理方式过于草率,而且有企图大事化小之嫌。


辅导有效吗?

至于维林中学校长提到的辅导,也有许多网民不以为然。
有网民认为,受害学生的家长应该报警,也有网民质疑这么重手的霸凌事件,岂是“温柔的辅导”所能驾驭改善的,甚至认为校方应该实行“痛感教育”,让动粗的学生受到应有的体罚。

我们的父母辈,甚至我们自己这一代,当年求学时,若是在学校犯了校规,挨老师骂或打之后,回家都不敢说,因为说了不仅不会得到安慰,反而还会被父母臭骂一顿。
对上一代的人来说,孩子被教师处罚,一定是因为孩子顽劣,所以在家还要协助老师强化处罚。

但曾几何时,人权意识暴涨,社会施行爱的教育,严厉的处罚成了昨日黄花,取而代之的是口头上循循善诱的辅导。
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辅导绝对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完全地仰赖辅导来解决非常问题,最终只是不得其法的做法。

维林中学霸凌视频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动粗学生如何地穷凶极恶,打人不眨眼,根本是把对方当成血海深仇的仇人一般对待。
这样的暴行,如果是成人所犯,肯定逃不过牢狱刑罚,可能还会被判鞭刑。
那霸凌学生是否也应该接受教鞭之刑,以儆效尤呢?


部长应该出面

维林中学霸凌事件曝光,去年9月圣希尔达中学也发生过校园霸凌事件,同样被人拍成视频放上网。
对这两起事件,教育部长,以至整个教育部,都不曾做出任何反应。
是部长太忙于其他公务,不知道发生了这两起事件?
还是这都属于小儿科事件,无须惊动大部长出面说话?

我国众多部门之中,唯有教育部有两位正部长,希望两位教育部长不只是在得到什么学术比赛冠军,还是荣获什么全球第一的智能化教育体制时,才出来接受掌声和表扬。
也希望在校园霸凌事件发生时,教育部长能够有担当地站出来,做出让人信服的回应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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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机场要扩建,所以搭客要先付钱?


出国搭飞机的机场使用费又要提高了,这次一涨就是将近40%。
交通部、新加坡民航局和樟宜机场集团宣布之后,立时引起民间哗然,涨幅近乎多一半,会不会太过分?
先来看看,到底涨了什么(新收费从2018年7月1日开始):

乘客服务与保安费:
离境乘客目前付$27.90,7月1日后须付$30.40。
之后连续六年,每年4月1日起调高$2.50。
2024年时,这个费用将会是$45.40。
转机或过境乘客则无变动,划一付$6。

航空税:
离境乘客目前须付$6.10,转机或过境乘客无须付此费用。
此费用维持不变。

机场发展税:
新推出的费用,为了发展樟宜东包括第五搭客大厦T5的乘客预付费用。
离境乘客自7月起,须付$10.80,转机或过境乘客须付$3。

总的来说,你现在搭飞机出国,所付机场使用费总额是$34。
7月以后,就要付$47.30。
到了2024年,就得付$62.30。


阿成咖啡店 算盘打得叮当响

这意味着什么呢?
最近国会辩论中,义顺集选区议员李美花针对工人党议员毕丹星提出使用售地计划资助经常性开支的建议,做了极其生活化的唱作俱佳反对诠释。
或许我也可以用一个生活化例子——“阿成咖啡店”,帮大家理清这次机场费用提高的措施:

阿成咖啡店生意一向很好,店里有20个座位,常常客满,有时顾客还要等位子。
阿成因此想扩充咖啡店,以容纳更多客人。
适逢对面街也将有新咖啡店开张,为了保住客源和生意,阿成咖啡店扩展是势在必行了。

可是,阿成计算了之后,要扩建咖啡店,自己的钱不够,怎么办?
阿成除了找大老板投资,也向银行借钱,但是借得多,利息就要还得多,非常不划算。
绞尽脑汁之后,想出了最佳办法,就是——集资,既然咖啡店扩充,客人也会获益,那不如就叫客人也帮忙投资一点点吧。

于是,隔天咖啡店贴出了布告:
7月开始,每份饮料将多收4角至6角不等的咖啡店发展费用。
客人一看哗然,有没有搞错,喝杯$1的咖啡,要多付四、五毛钱,你不会去抢?

阿成苦口婆心解释:咖啡店现在只有20个位子,扩建之后就会有40个位子,多一倍咧,你们就不用每次来都要等位子了,对吗?
而且还会添加冷气设备,让你们舒舒服服地用餐,你们现在付少少钱,以后却可以获得大大的享受,很值得的。
反正阿成已经决定了,客人再不满也没用,总不能不吃不喝啊,最终也只好逆来顺受。


巧立名目的机场使用费用

从上述阿成咖啡店范例,应该大致了解了吧?
举凡政府宣布提高任何费用,民众一般当然是先不满,但在抗议永远无效的情况下,也只能默默吞进肚里。
但这一次机场费用提高,所引发的不满和疑问,却是相当可观的。

首先,如果不是因为这次的新收费,或许很多人并不晓得,搭飞机出国,除了机票和旅费以外,所额外支付的机场使用费,原来有不同的功能。
航空税相信是最没有异议的费用,就像开车者每年要付路税,搭飞机要付航空税,大家都能理解也能接受。
(* 最新加注:开车者付路税是为了公路建造的费用,但天空都不用建造,为什么要付航空税?)

那“乘客服务与保安费”呢?
请问樟宜机场集团,机场是你“开”的,本来就应该有相应服务,难道你要开一个不附带服务的机场?那谁要去你的机场?
保安费更加荒谬,同理,你试试不提供应有的保安,看你每年还会不会有这么多搭客,看你还拿不拿得到世界排名?
机场已经从航空公司索取了可观费用,理应可以用来维持基本服务开支。


机场发展税以何依据计算出来?

至于新“推出”的机场发展税,当局非常清楚地阐明,就是要全民出钱,帮当局盖新搭客大厦T5。
政府或有关当局以往的做法,都是自己先出钱(其实政府的钱也是人民缴纳的税钱),等设施建好之后,才征收费用来填补之前的投资。

这次完全有违前例,先收未来钱的做法,难免令人置疑,尤其基础设施本来就是政府应该自己出钱出力去进行的,为什么这次樟宜东和T5的建设,要额外收费?
而且政府才刚刚宣布了去年获得近百亿元的财政盈余,现在来说钱不够用来建T5,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至今,当局对于整个樟宜东的发展计划,都无法给出确切的总投资额,既然还无法算出究竟会花多少钱,那当局是如何计算出$10.80的机场发展税呢?
如果日后计算出总投资额高出预估,这机场发展税是不是又要提高?
反过来,如果总投资额最终在预估以下,那多收的机场发展税是会还给乘客吗?
(当然这不可能发生)

要乘客出钱帮忙盖T5,也可说是变相地让T5“上市”,那未来T5落成,为当局赚取更可观利润后,当局要如何回馈当初掏钱出来集资的乘客?
只是一味说会从机场体验获益,也难有说服力。


新费用估计可为当局赚取几十亿收益

三个有关当局(交通部、新加坡民航局、樟宜机场集团)宣布了新收费时,并没有提出收益将会是多少,但我们可以自己粗略计算一下:

去年第四搭客大厦启动使用时,当局曾宣称,樟宜机场每年客流量将达8200万人。
扣除抵境乘客和过境/转机乘客,须要缴付费用的离境乘客保守估计算2000万人就好,一年$10.80机场发展税收益是2亿1600万新元,再加上保守估计1000万名过境/转机乘客须缴付$3机场发展税的3000万元,总额就是2亿4600万新元。

根据当局宣布的T5落成年份2030年来算,12年后当局可从这笔机场发展税赚取30亿。
这还不包括调高的乘客服务与保安费,以及让航空公司嚷嚷着要提高机票价的新调高飞机降陆、停泊及登机桥费用。

这么一大笔额外收入,既然如今这么光明正大地取之于民,当局是不是也应该更透明地公布到底会用在什么地方?

还有,预计数百亿元的总发展费用(目前不知道是几百,可以是两百、三百、四百,这就是问题所在,一切都是未知数),要乘客/人民“资助”几十亿,是否太多了呢?


此例一开,后果难料

依照惯例,部长当然会出面“安抚”人心,同时不断申述(兼洗脑)征收新费用的必要性。
经历了地铁事件而说服力大减的的交通部长许文远,在面簿贴文中指出,政府扩建樟宜机场是为了应付日益增加的乘客和航空货运需求。
(这还用说吗?有谁不知道
妈妈是女人?)

他宣称最终目的是为人民、商家和国家经济带来好处,所以政府和机场社群共同承担这个项目的资金,是“公平的做法”。
(这更像是安抚人心的话,难道你会说这是不公平的做法?)

就如前文提及的,要人民在还没有实际看到成果就先付钱,从来就不是我国的施政方针。
此例一开,会不会接下来,举凡有大型基础设施要发展,有关当局又嚷着没钱的时候,都要人民先出钱?

当然,对广大出国旅游或公干的人民来说,多付十多元不会改变出国的意愿,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吃定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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